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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发展历史沿革 |
理论课和理论实践课教学内容 |
教学条件 |
教学方法 |
教学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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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发展历史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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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校内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本课程的发展是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紧密联系在一起,大致经过3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78-1992年)
《经济法》的前身是《法律基础和经济法》。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法律基础》作为两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普法教学的必要途径,纳入大学本科教学体系。随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法作为直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成为经济、管理专业需要学习的专业基础课。为了加强经济、管理专业的法学教学,将《经济法》和《法律基础》合并为《法律基础和经济法》。
(2)全面发展阶段(1992-2002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五大又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和加强,法学教学在高等教学中得到进一步的重视。与此同时我校在1998年筹建了经济法专业,随着经济法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发展,师资队伍日益壮大,经济法学术活动丰富多彩,学术成果不断增加,从而保障《法律基础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
(3)规范与完善(2002-2006年)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本课程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创立时期和全面发展时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教材建设上,对课程的性质、教学内容的把握逐步趋于科学,形成了适合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内容体系,编写完成了符合教学需要的教材;在教学方法上,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合非法律专业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特点的教学方式,并把多媒体手段引入教学,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上,学历学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教学、科研能力也有了较大的提高。2000年本课程为法律系一类课程,2001年本课程成为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2004年该课程列为浙江财经学院院级精品课程。同时《经济法》从《法律基础与经济法》中独立出来,无论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教学管理、教学检查以及教学考核,还是在教学秩序的维护等各环节都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有效地保障了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从而保障教学计划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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